停薪留职,准确地说,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转型的产物:在计划经济时代,包括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内的一群人,手里端的是“铁饭碗”,而当市场经济大潮来临之时,其中一些人辞职下海了,或由于其它原因离开原来的工作岗位。可由于转型没有完成,计划与市场仍处于交汇期,于是这些人的“铁饭碗”还被保留着。而现在的情况已大不相同。现在各行各业的“铁饭碗”已被打破,企事业单位用人实行的是合同制,党政机关用人也在逐步推行聘任制,在其岗必获其薪,一个萝卜一个坑;而不在其岗,则不仅要“停薪”,而且要“去职”,没有空余的岗位虚位以待,供“停薪留职”之用。 眼下办理“停薪留职”最多的,还是集中在事业单位和党政部门。国有企业的“停薪留职”制度,目前有些企业还保留着,有些企业则废止。 [{停职留薪是一种民事行为,因此需要你和单位具体协商,作为一种单位内部行为只是作为合同的形式出现,因此,此类合同的订立只受合同法调整,但不适用机关单位,而至于是否有停职留薪要看单位而定,因为这属于单位内部规章和政策所调整的范围。至于法律规定尚属空白。因为国家和一些业内人士一直反对停职留薪}]
参考文献:</font>参考对停职留薪的若干规定 这个问题没有法律规定,是前几年各地政府的一些政策性文件,多数都仍在执行,但具体内容各地是有区别的。 这没有明确法律规定。 属于地方政策或部门政策的事,直接在单位了解。 这没有明确法律规定。直接在单位人事部门了解。 法律规定没有,但很多事业单位可以办理,要看单位内部的规定。 说句实话,只要你有关系,不要说事业单位了,就是国企,私企都可以停的。我以前在的那个国企,可以说有关系就行,没关系就给你拿什么条条例例说不行,没这个规定。这事只能靠你自已来跑关系做工作了了,, 当然能,我们学校就有两个人办了.但是具体什么手续不清楚. 大概也与单位本身的管理什么有关吧,具体到个别单位是不一样的. 这没有明确法律规定,就目前来说,大部分事业单位已经不再有停薪留职了,即是说走了就不要回来 可能有点难办。 看情况而定,有关系就可以。不过教师这行业好象可以的,不过要有合同的。 可以呀, 不过我们这边是这样的,如果你要留职的话,每年必须上交你的工资相同的钱才可以! 比如你现在工作一年的工资是二万,则你每年上交单位二万! 公务员是3年的时间..事业编人员也应该适合遵循.但要根据当地情况由当地人事局和上级机关制定. 公务员不可以办理停薪留职了 其他的地方我不知道,但我们这儿的行政单位可以停薪留职,事业单位不能。好象是市政府根据山西省政府的文件规定的。 一般单位自己会有规定。但是没有法律规定。 按照现有的国家公务员法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可以办理停薪留手续的.只需要每年向主管单位交纳一定的管理费就行了. 不过现在正是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时期,你如果走了,就正好给别人挪了一个位置,以后你想回来就没地方了. 所以呢,现在单位是鼓励你走,但最好是你走了后就不要回来! 我是事业单位的,现在我就是停薪留职。 我敢肯定是这样的,我一哥们是侦察局的,他为了动手术治脑部疾病,停薪留职了1年多了,机关单位肯定可以停薪留职。事业单位楼上的那个同志也保证了,所以我说可以。 可以的,还不是领导说了算的 可以,法律没有规定,但是要有领导的同意。 目前已经没有停薪留职了!!! 可以的 这没有明确法律规定。直接在单位人事部门了解。但我这里是有的现在都需要回来. 没有明确法律规定,就目前来说,大部分事业单位已经不再有停薪留职 别的地方不知道,在北京的机关事业单位早就不可以办了。 北京的事业单位是不能的 很多事业单位可以办理,要看单位内部的规定。 首先说一说停薪留职的含义。停薪留职指劳动关系不终止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允许生产或工作上不需要的多余人员离职,并停发工资的劳动法律行为。它一般由用人单位和职工签订停薪留职合同,具体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它只适用于原固定制职工。 第二,按照《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和《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的精神,职工停薪留职期间仍是该企业职工。停薪留职期间要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从事有收入的工作,应与原单位协商并征得其同意。停薪留职期满,本人继续在其他单位工作的,应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发生劳动争议,如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的受理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 第三,“停薪留职”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年。“停薪留职”期间,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停薪留职”人员在从事其他有收入的劳动时,原则上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基金。 第四,老职工停薪留职期满不归如何处理。原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