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耍想做好环境管理体系的认让工作,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准备工作
组织应在申请认证之前完成环境管形体系的建立、实施运行工作,并限备好相关的文件资料,如简要工艺流程图,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三同时”设施技术方案及运行,验收报告,当地环境保护邪门出具的污染铆浓度及总量控制指标的达标排放证明,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的证明,环境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环境因素和重要环境要素清单。内审方案报告和评审报告等。
2.按照认证程序要求开展认证工作
(1)申请认证的条件。按照《暂行规定>申请环境管理体系认认的组织应具备购个条件:一是遵守中国环境保-律、法规、标准及总量控制标准;二是已按Is标准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实施运行至少3个月。
(2)认证程序:
①具备申请认证规定条件的组织可向中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认可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提出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面申请。
③认证应在收到认证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该组织签定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对于不受理申请的组织,认证应说明不受理的理由。
③认证刘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进行审核。
④认证根据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审核、现场审核情况和可(地)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决定申请认证的组织可否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市(地)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包括:迎过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义复印件;通过“三同时”验收证叫义件的复印件;污染物浓度及总量控制指标达标排放证明i体系运行期间未受环境行政处罚的证明。
⑤认证向通过认证的组织颁发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认证对中请认证的组织进行审核时,应书面通知组织所在的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家有关行业主瞥部门,可分别派观察员参与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4)认证颁发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后,应将审核报告、认证证书复印件提交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认可委员会,在市(地)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o
(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指导委员台办公室对获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组织向社会发布公报。
认证证书的有效期限为3年。如果组织愿意继续认证的,可在认证证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复查审核后颁发新证。有效期满后,末重新认证的组织,小得继续使用认证证书,并出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日期期满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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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应积极参与
组织开展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内审、实施与运行以及认证等工作.其目的均在于提高组织的环境管理水平,提高组织的环境形象,提高组织的竞争力,促进组织的可持续发展。因此,环境管理体系的认证工作是审核方和受审核方双方的事情,组织在申请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审核工作进入审核程序后,应采取积极参与的态度,按照Is系列标准的有关要求,积极配合认证工作,才能顺利完成认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