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廷寄制度反映的中央权利结构
从秦至清中央政治制度的演变朝代中央政治制度备注秦朝三公九卿制汉朝三公九卿制;汉武帝——中朝和外朝;通过成立新机构削弱相权,加强皇权。隋唐三省六部制相权一分为三,三省合作,相互牵制和监督,保证了君权的独尊。宋朝二府制(中书门下和枢密院)分割相权:参知政事(副相,分割行政权)三司使(副相,分割财权)宰相的行政权、财权遭到分割,宰相的权力进一步被削弱,皇帝得以总揽大权。元朝中书一省制在加强皇权方面又有了新发展。中书省的长官是元代的宰相,权力相对较大。明朝废丞相,权分六部;内阁制度君主专制达到新的高度 清朝增设军机处(全国的军政大权完全集中到皇帝手中)君主专制发展到顶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