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身份证只能在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办理。但是现在身份证全国范围内可办理,在深圳的外地人,一样可以在深圳办理身份证。
非本市居民身份证办理须知
一、申办条件
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申领时在本市连续居住登记满3个月)或就业(近一年内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累计满3个月)或在本市小学、中学、全日制大学在读的已开通异地证办理服务(以学籍登记表或在读证明为依据)的非深圳户籍居民可在本市申请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或丢失补领业务。注: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须回原籍办理。
二、办证程序
(一)申请人须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或拨打114服务电话,按照选择受理点、录入个人信息、选择受理时间(并记录预约受理编号)的顺序进行预约受理。
(二)预约成功申请人(未成年人、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监护人陪同或代办,六周岁以上公民必须到场采集指纹)持以下材料:
1.互联网预约受理号;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扉页(集体户口簿无需提供),个人页的原件和复印件、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由公安机关签发的各类有效身份证件中的任意一种;
3.本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4.监护人证明材料(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等,申请人户口簿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不需提供,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监护人相关证明材料)
5.学籍登记表或《在读证明》(仅本市在校学生需提供)。
(三)办证时限为三十个工作日,调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
(四)收到领证通知后,按照《异地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的提示及时领取证件。注:为保证居民身份证件安全,超过六个月未领取的,公安机关将做注销处理。
三、收费标准
有效期满换领每证收取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每证收取工本费40元。
收费标准: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的交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