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读生的北京政策

2020-05-16 教育 391阅读

北京市教委颁布了新修订的《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对借读生做了如下修改:

1、接收借读生范围扩大

以前只有父母双方出国、父母双方在边远地区工作或从事流动性大的工作的、父母一方在本市工作的、原 本市下乡青年子女等4类情况的学生可申请在本市借读。但新办法解除了这些限制,只要父母在北京上班、居住,其子女均算作借读生。

2、外地借读生均有学籍

据悉,新办法仅限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籍管理,不涉及高中阶段,也不涉及高考。

3、义务教育不退学

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不能为学生办理退学,新办法还删除了对中小学生“开除”的规定。

扩展资料

借读手续为:

1、由学生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书面借读申请,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提供接收学校同意借读的证明。

2、学校审核、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出具借读证明。

3、监护人提交的有关材料应与借读证明存根一并保存备查。

4、借读应在学期初、末办理。借读一律不得变更年级。

5、借读学生的学籍保留在原校。学生在借读期间的有关成绩、评定、奖惩等,由借读学校记入学生电子档案。借读学校在借读学生离校时要留存学生电子档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借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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