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买主对未过户手续行为没有过错的,法院不能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 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扩展资料:
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
卖方需要提供的资料
1. 身份证明,外地户口需要提供暂住证。
2. 房产证。
3. 网签房屋买卖协议。
4. 税费缴纳证明。
买方需要提供的资料。
1. 身份证明,外地户口需要提供暂住证。
2. 往前的房屋买卖协议。
3. 税费缴纳的证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房产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