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计你关心的其实是两个问题:1.是否能带走,能带走多少;2.是否能打到自己账上带走。
对于第一个问题,就要看你们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方案中会有“归属规则”的条款(如无该项条款,则默认企业帮交部分100%属于个人所有),在归属规则中,可能会有一些限制,例如:工作5年以下,企业部分不给个人;工作5年-10年,企业部分50%给个人;工作10年以上,企业部分100%给个人等等。你只要询问到你们单位的归属规则,然后把你的情况往上套就可以了。属于你的,都可以带走。
对于第二个问题,怎么带走,劳社部20号令有明确规定,只有死亡、退休、出国定居可以提取年金,所以你离职是肯定不能打到自己账上的。如果新单位也有年金,就可以转过去;如果新单位没有年金,则目前的钱得留在原单位账户上,记得退休去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