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目前的社保政策,外地户籍(不分农业和非农业)的,是不能够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会保险的,只能在天津的企业里有正式的劳动合同,以单位的名义分别由单位和个人按照不同的比例承担社保险才可以的。
如果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就会停止缴纳,除非又找到了新单位继续由新单位缴纳,以前缴纳的可以转往户籍所在地的社保中心累计缴费年限。
社会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养老保险金,即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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