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全部使用个人账户的钱
用途:
1、医保个人账户主要用于参保人员支付门诊费用、住院医疗费用的个人自付部分、协议零售药店的购药费用。
2、凡是参加长沙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可于每一个自然年度内,自愿将个人账户资金累计结余的40%以内用于购买本人商业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已经完成系统建设和协议签订工作,可正式办理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扩展资料:
购买本人商业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流程:
1、参保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医保卡原件(目前暂不支持社会保障卡),在各经办机构协议合作的商业保险承办机构各营业网点提出购买申请;
2、由各营业网点协助参保者选择购买的商业保险产品;
3、参保人员阅读商业保险产品保障条款;
4、由营业网点业务人员提交购买申请;
5、待系统审核通过(实时审核)后,参保者使用医保卡进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