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劳务派遣,2017年全勤,2018年6月辞职,不给发放2017年年终奖,劳动仲裁是否可以赢?

2020-10-14 社会 105阅读
一般来说,年终奖只是对员工的一种奖励,是对来年工作的一个刺激。如果你来年都不在它这里上班了,人家自然就不会给你发放了。这基本上是一种默认的规则。
说到底,年终奖只是一个不成文的说法,基本上都会发,但它不是一个企业必须发放给员工的项目支出项目。也就是说,可以可不发。
而且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中,也都没有明确的条文支持这一说法。
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这个情况,看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了。但不要抱太大的希望,毕竟,没有法律作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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