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
煽动民族分裂,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
进行欺骗宣传,制造民族对立,破坏和睦团结的民族关系。
实施暴力恐怖犯罪活动,危害各族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歪曲宗教思想,毒化宗教氛围,损毁正常合法的宗教形象和信誉。
违背社会伦理,脱离社会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欺骗广大群众,严重阻碍社会文明和进步。
拉拢、教唆、腐蚀一般信教群众和涉世不深的青少年从事犯罪活动,使他们走上犯罪道路并毁灭自己。
严重影响各族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破坏社会和谐稳定,造成广大群众心理恐慌。
严重影响了改革开放、恶化了招商引资和旅游发展的环境,导致经济发展蒙受巨大损失。
直接影响农村各族群众的经济收入,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的破坏,使得瓜果葡萄滞销,农民收入下降,阻碍了各族群众致富奔小康的步伐。
【表现形式】
组织参加所谓“瓦哈比”教派和“伊吉拉特”、“伊扎布特”、“世维会”等宗教极端和反动恐怖组织;
鼓吹“圣战”思想,私办地下讲经点、经文班,秘密物色和培植反动力量,组织、策划各种暴恐活动;
攻击、迫害、恐吓、辱骂爱国宗教人士,争夺宗教领导权;
蓄意挑起民族矛盾,破坏民族团结与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