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对于当代社会的文化生活有什么价值和意义

2020-09-14 文化 356阅读
宗教是一种极其古老而又普遍的社会现象。宗教之所以存在,正是因为它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与意义。
在传统社会,宗教的价值与社会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维系社会。在人类社会形成和发展的早期,社会是被神圣化的。换言之,一个社会的存在依据往往被说成是神圣的,而对其存在之合理性的说明,是由宗教来承担的。从原始社会的图腾崇拜到古代社会的君权神授论都印证了这一点。
二是提供意义体系。在传统社会,宗教是人们认识世界、解释世界的手段。宗教为自然界的一切现象――日月星辰的运转、四季的更替、各种自然灾难,人的生、老、病、死,人生的凶、吉、祸、福,以及社会秩序──财富、力量和权利的等级,提供了一种论证,为人提供了一种基本的世界观。
三是影响、约束人的观念和行为。在传统社会,宗教承担着整合社会价值观的重任。伦理道德的价值判断及行为规范主要来自宗教。各传统宗教中的清规戒律对几乎整个社会都具有重要影响;宗教的教义常常可以替代法律,是人们日常言行的基本指导和主要评判标准。
一言以蔽之,宗教在传统社会的意识形态方面具有垄断地位。它不仅维系着整个社会的秩序,而且论证着整个社会存在的合理性;与此同时,又在政治、教育、道德、法律等方面发挥着巨大的影响。它的信条、戒律,是人们从事生产活动、进行相互交往以及日常生活中必需遵循的规范。历史上不论是以基督教为主要信仰的西方传统社会,还是伊斯兰教传统社会,或是以佛教为国教的传统社会,都分别以这些宗教为其主要意识形态与共同的价值体系。
另一方面,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宗教必然随着社会的变化而不断调整自身。那么,处于现代社会的宗教,还具有它在传统社会的那些价值与意义吗?
首先,现代社会或现代国家,“以理性的、此岸的天命取代了非理性的、神意的天命”,也就是说,现代社会与国家不再需要宗教作为说明自己存在之合理性的帷幕,社会、国家从神圣化或宗教化,逐渐变得非神圣化即世俗化。
其次,尽管人对意义论证的渴求,决不亚于对幸福的渴求,但是,由于科学理论不仅被用于对自然界现象的解释,也被用于对人类个体和社会方面的解释。因此,当作为人的意识结构之基础的认识改变之后,人对社会的看法及日常生活的观念也随之发生改变。宗教不再能够为全社会提供共同价值准则与基本世界观。
第三,正是由于社会结构的多元化和人的认识结构的改变,人们的生活行为准则也变得多元,判断其对错是非靠的是法律。因此,宗教的礼仪与教规对个人行为的影响只局限于其成员,不再具有普遍的社会约束力。
总之,在传统社会具有垄断地位的宗教,在现代社会已退出了社会的中心舞台,不断地边缘化。这种变化的结果,也使得宗教原有的价值与社会意义逐渐衰落。那么现代社会的宗教还有什么价值与意义呢?
从宗教社会学的角度看,宗教的价值与意义是一种“经验变项”,也就是说,社会的变化会引起宗教之价值与意义发生相应的变化。在现代社会,当宗教逐渐淡出社会的主要舞台时,宗教所具有的提供世界观和凝聚力等价值就会逐渐减弱,或者只能在局部的范围内发挥作用。宗教在现代社会虽然丧失了在政治、教育等方面的价值,但它并没有被其他意识形态或文化形态替代,这是因为,宗教独具一些价值与意义,而且它们在今天更加凸显。
首先是不再具政治色彩的宗教的“宗教价值”。这是指宗教本义而言的价值。它主要表现为调节个人信仰与社会的公共价值之间的关系,向个人提供属于个人生存(生、死、苦难、幸福等)之意义的选择。由于现代社会的结构日益复杂,为人提供的各种机会增多,致使人的欲望增多,竞争也增多,因此,现实与理想之间的差距会越来越大,可能影响人的生活的因素也越来越复杂。此外,现代社会的科技虽然日新月异,但科学并不能够解决人的存在问题。因此,宗教的“宗教价值”在现代社会不仅没有被削弱,反而由于现代社会生活的单面化、非人化、非情感化,由于人与自然的疏离、人与人之间的隔膜而得到强化;由于物质生活丰富与精神生活贫乏的反差而得到强调;由于现代社会给人带来的孤独感、冷漠感而更为人所需要。
其次,由于宗教不再主导或者参与政治,因此它转而加强了对道德的强调,尤其是强调宗教与整个社会相同的规范与价值取向。再者,由于现代社会结构中亚社会、亚文化圈的出现,个人的身份趋于复杂化。在这种状况之下,宗教的认同价值也得以加强。宗教的这种价值与社会意义尤其对于社会中的孤独者、社会地位低下的民众、少数民族、外来移民等更具重要意义。
宗教是否具有某种永恒的价值与意义?舍勒(M. Scheler)说,宗教是“人的头脑和灵魂的一种基本天赋”。贝格尔(P. Berger)认为,人是一种精神动物,他不只是寻求生存的手段,他也关注生存的意义,而且是在最深层次上寻求生存的意义。斯塔克(R.Stark)把宗教视为人之本性――寻求补偿――的体现。鲁克曼(T. Luckmann)甚至把宗教定义为“人类有机体的一种能力。”罗伯特逊(R. Robertson)指出:“一切真正属于人性的东西,事实上本身就具有宗教性。”当今这些思想家的话,足以让我们对此问题进行思考。
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 释戒忍
佛教自印度传入华夏,已有二千多年的历史,虽历经数次浩劫,仍以其教理的圆融,教义的伟大,每会复兴,备受推崇,传播弥广,对推动社会进步与发展功德殊胜。
佛教进入现代,其理义渗透到社会各个层面,人们对它的认知越来越广泛深入,因之其社会价值也不断得到提升。
一、佛教的和平观为人类争取和平与发展提供依据和力量
佛教认为,人世间一切灾难都由“贪、嗔、痴”三毒引起,必须从勤修“戒、定、慧”三学做起,戒能生定,定能发慧,有了真正的智慧观照,就会明白世间之物只有为我所用,不能为我所有,因缘而成,缘尽而灭,弱肉强食,侵略同类,只会造成冤冤相报,这是破坏和平共处造成世界不安宁的根源。如“9•11”事件中恐怖主义的袭击换来的是反恐战争,更多的是殃及无辜。所以要求得世界持久和平必须奉行“五戒”、“十善”,以对“五戒”、“十善”的修持来完善人性,促进和平。“五戒”以“不杀生”为首戒,尊重生命的平等性、神圣性和不可侵犯性,尤其珍爱人的生命,人与人互尊互爱,如此就不会发生战争。释迦世尊洞察宇宙和生命的真相,为人们制定了修行的戒条,奠定了佛教顺应时代发展的宽广大道,倡导惜生与和平更具有现实意义。我们僧人每日早课都要祈祷“国界安宁兵革销,风调雨顺民安乐”;晚课又警策自己“当勤精进”,就是要勤修“戒、定、慧”,息灭“贪、嗔、痴”,这就是身体力行佛教的和平观。贪必争,争必战;不贪,不争,不霸,不战。
当今世界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地球越来越小,喻为地球村。但是科学的发达必须要以维护和平为前提,这样天下才能太平,人民才能安居乐业;反之,则将人类导入战争与毁灭。所以科学技术越是发达,越要大力提倡佛教的和平思想,这与我们国家的和平方针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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