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沟通的基本原则

2020-10-28 综合 90阅读
尽管我们一再强调医疗行业应该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但这很容易停留在一般号召层面,成为美好而软弱的指标。市场经济对医院和医生价值观念冲击的最严重的后果不在于他们对经济利益的重视,而在于一部分医院和医生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选择上的错位。利益驱动作为一种强劲的、现实的力量正导演着形形色色的医疗行为,医方对患方不诚信的背后折射的是医方对职责规范的漠视、对服务意识的淡化和对经济利益的不正当追求。从收红包礼到索回扣、从过度医疗到虚高收费、从假冒伪劣到非法行医、从倒卖病人到名医走穴,类似风气损害着患者的正当权益,玷污着白衣天使的圣洁形象。医院急需成立伦理组织,来宣传倡导医学伦理理论、理念、原则和规范,制约道德行为失范问题。医务人员道德素质的提高,要靠行业自律,靠他们的内心信念约束自己。
只有通过自治的医护人员共同体内部的道德奖惩和知识激励机制,才能让医护人员培养出一定程度的医学职业伦理。“医乃仁术”作为一条古训,强调了医学本身的人文关怀,张扬了医患关系的人本属性。知情同意、自主择医、不伤害、诊疗最优化是国际社会认可的医学伦理学基本原则,它们充分体现了医学的宗旨、医学职业道德理想和对患者高度负责、真诚无私的关爱[11]。在诊疗过程中,医务人员不能仅从技术方案思考问题,还应从伦理道德角度考虑,让病人做到知情同意,使他们理解可能遇到的问题并得到其支持。这样,医患双方容易达成共识,尽可能避免由此引起的医患冲突和纠纷。
医学是实践性、技术性、风险性很高的科学,不管社会文明发展的程度有多高,要完全消除医患双方在医学知识和信息的不对称是不可能的。医学科学的改造、重塑形象,需要每一个医务人员的不懈努力,这就要求医务人员提高自身人文素质,增强法律、伦理意识,加强医德医风制度化建设,严格自律,纯洁队伍。良好的医患关系应是合作型的、共同参与型的,是有机的角色互动。医院要引导医生以其行动做到值得信任、信赖,医生和医院要了解病人需要,学会与病人交流。从临床角度讲,针对患者这一相对弱势群体,医患之间相关信息的充分沟通、情感的相互交融、心与心的互动,以及对患者精神的慰藉、情绪的稳定、希望的存在、人格的尊重、相关权利的确保等,都充分体现了作为人的公平和公正。医师是医疗行为的主动实施者,是医患关系中的主角,积极
的医师行为会营造积极的医患关系[12]。医务人员在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的同时,要加强医德规范和相关法律的学习,树立为病人服务的思想,认识到在医疗服务中不但要有精湛的医疗技术,更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信誉;摒弃“求我看病”、“医院不愁没病人”的心理,实现由“恩赐者”向“服务者”的角色转换,从病人的心理和实际需要出发,而不是从医院或医务人员自身角度出发,为病人提供人性化的服务。医院要抓好基础管理和质量控制,使管理制度系统化、操作程序规范化,建立质量管理的良性运行机制。患者应当信任并配合医务人员,告知与病情相关的真实情况,不得故意隐瞒或告知虚假的与健康有重大关系的信息,不得故意制造医疗纠纷,扰乱医疗机构的正常工作秩序。
总之,医患关系是一种信任和被信任、尊重和被尊重的社会伦理关系。改善医患关系,既要加强医德建设,改进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又要让全社会了解医学知识和医疗卫生工作的特点与性质,还要加强相关立法,依靠法律制度手段来维护医患双方的正当权益。只有在理解医生,关爱患者的基础上,通过医患双方、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医患关系不尽如人意的状况。
3 医患关系和谐有赖于制度变革与伦理重建
医疗服务市场是不完全竞争的市场,具有不同于其他商品和服务市场的特点,最典型的是信息不对称和服务提供者自然垄断,医患之间的关系表现为委托代理关系,患者将选择医疗服务的权力让渡给了医生,若不加调控和管制,将会给医务人员的机会主义行为造成可乘之机,导致服务质量下降或者价格上升以及诱导需求(induceddemand)等市场失灵(marketfailure)问题。医疗行业不能利用医患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敛财,不能将政府提供的优质医疗资源贴上价高者得的标签,牺牲公平公正原则。卫生活动不是一项典型的生产活动和经济活动,它是一项具有福利性、社会性、政治性的公益事业,它是由国家始终干预的伦理性服务行业;卫生事业不应是个人、医院、国家赚钱的重要方面,而应体现国家主管和主责以及救助、良善与公平等伦理特征[7]。医患关系和谐有赖于制度变革与
伦理重建,只有从伦理道德与制度上创设一个互助友爱的氛围,才可能从根本上改善医患关系。
3.1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让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本质
公立医院一直是作为社会基本医疗保障和公共卫生服务的主体而存在,承担着救死扶伤、防病治病的社会责任(socialresponsibility),是实现政府保护国民健康、维持社会稳定政策目标的重要基础[8]。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初衷,肯定不是让它为政府挣钱,而是为群众提供廉价有效的医疗服务。公立医院要端正办院宗旨,坚决纠正一切向钱看的错误倾向,把追求社会效益、维护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医护人员行为,严格医疗费用管理,降低运行成本,增强医院发展后劲。只有真正理顺公益性与市场经营的关系,才能让医疗高收费真正降下来,让群众享受良好的保健服务。面对市场经济的影响和竞争的日趋激烈,公立医院要注重成本核算,把降低成本和提高技术水平与服务质量结合起来,创造最佳效益。医疗质量是医疗服务的核心和医院整个工作的生
命,不管医院机制怎么运行,质量仍然是最基本的,医院在推进各项改革的过程中,一定不能忽视了内涵建设,相反,还要树立一个越是加快改革步伐,越要强化质量管理的观念,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深化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弱化经济指标的考核,改变医师处方和药品消费的经济关系,使药费收入和医务人员收入脱钩,将医院工作重点转到提高技术和改善服务上来。坚持不懈地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明确要求医务人员履行救死扶伤的社会责任,狠刹行业不正之风,维护医务人员诚信形象
3.2重建医护人员职业伦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与自主择医权,让患者成为医疗活动的重心
尽管我们一再强调医疗行业应该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但这很容易停留在一般号召层面,成为美好而软弱的指标。市场经济对医院和医生价值观念冲击的最严重的后果不在于他们对经济利益的重视,而在于一部分医院和医生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选择上的错位。利益驱动作为一种强劲的、现实的力量正导演着形形色色的医疗行为,医方对患方不诚信的背后折射的是医方对职责规范的漠视、对服务意识的淡化和对经济利益的不正当追求。从收红包礼到索回扣、从过度医疗到虚高收费、从假冒伪劣到非法行医、从倒卖病人到名医走穴,类似风气损害着患者的正当权益,玷污着白衣天使的圣洁形象。医院急需成立伦理组织,来宣传倡导医学伦理理论、理念、原则和规范,制约道德行为失范问题。医务人员道德素质的提高,要靠行业自律,靠他们的内心信念约束自己。
只有通过自治的医护人员共同体内部的道德奖惩和知识激励机制,才能让医护人员培养出一定程度的医学职业伦理。“医乃仁术”作为一条古训,强调了医学本身的人文关怀,张扬了医患关系的人本属性。知情同意、自主择医、不伤害、诊疗最优化是国际社会认可的医学伦理学基本原则,它们充分体现了医学的宗旨、医学职业道德理想和对患者高度负责、真诚无私的关爱[11]。在诊疗过程中,医务人员不能仅从技术方案思考问题,还应从伦理道德角度考虑,让病人做到知情同意,使他们理解可能遇到的问题并得到其支持。这样,医患双方容易达成共识,尽可能避免由此引起的医患冲突和纠纷。
医学是实践性、技术性、风险性很高的科学,不管社会文明发展的程度有多高,要完全消除医患双方在医学知识和信息的不对称是不可能的。医学科学的改造、重塑形象,需要每一个医务人员的不懈努力,这就要求医务人员提高自身人文素质,增强法律、伦理意识,加强医德医风制度化建设,严格自律,纯洁队伍。良好的医患关系应是合作型的、共同参与型的,是有机的角色互动。医院要引导医生以其行动做到值得信任、信赖,医生和医院要了解病人需要,学会与病人交流。从临床角度讲,针对患者这一相对弱势群体,医患之间相关信息的充分沟通、情感的相互交融、心与心的互动,以及对患者精神的慰藉、情绪的稳定、希望的存在、人格的尊重、相关权利的确保等,都充分体现了作为人的公平和公正。医师是医疗行为的主动实施者,是医患关系中的主角,积极
的医师行为会营造积极的医患关系[12]。医务人员在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的同时,要加强医德规范和相关法律的学习,树立为病人服务的思想,认识到在医疗服务中不但要有精湛的医疗技术,更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信誉;摒弃“求我看病”、“医院不愁没病人”的心理,实现由“恩赐者”向“服务者”的角色转换,从病人的心理和实际需要出发,而不是从医院或医务人员自身角度出发,为病人提供人性化的服务。医院要抓好基础管理和质量控制,使管理制度系统化、操作程序规范化,建立质量管理的良性运行机制。患者应当信任并配合医务人员,告知与病情相关的真实情况,不得故意隐瞒或告知虚假的与健康有重大关系的信息,不得故意制造医疗纠纷,扰乱医疗机构的正常工作秩序。
总之,医患关系是一种信任和被信任、尊重和被尊重的社会伦理关系。改善医患关系,既要加强医德建设,改进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又要让全社会了解医学知识和医疗卫生工作的特点与性质,还要加强相关立法,依靠法律制度手段来维护医患双方的正当权益。只有在理解医生,关爱患者的基础上,通过医患双方、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医患关系不尽如人意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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