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货车的非法营运问题,属于你们当地的运管部门或者是交通执法部门进行管理查处。得看你们当地的该部门设置情况,市级是运管处,县级是运管所,在高速公路上是交通综合执法大队管理,个别高速公路或者城市是当地交委负责查处,比如在成都和重庆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进行处罚: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