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的篆体字写法如下图:
其释义为:
〈动〉
(会意。象艸过屮。枝茎益大。本义:出,生出,滋长)
同本义
指示人或事物,相当于“这个”“那个”
指代人或事物的名称,相当于他、她、它、他们
的
用在定语和中心词之间,表示领属关系或一般的修饰关系
具有字母S的形状的,“之”字形 。
〈代〉
〈助〉
〈形〉
拓展资料:
篆体,汉字古代书体之一,也叫篆书。是对古文字的统称。“篆者,传也,传其物理,施之无穷。”古人认为篆书为仓颉所造,其实是不可信的。一种文字的产生是要经过一个较长的酝酿发展过程的,不可能有一个人在短时期能完成。广义的篆体包括隶书以前的所有书体以及延属,如金文、石鼓文、六国古文、小篆、缪篆、叠篆等。狭义主要指“大篆”和“小篆”。篆书字划圆转,结构依六书之义,故唐孙过庭谓:“篆尚婉而通”。
小篆的鼻祖--李斯,字通古,战国时代上蔡人(今河南上蔡县)。后做了秦相,整理制定了秦代的标准书体小篆。现存于西安碑林的《峄山碑》,系宋代摹刻。所书的刻石多已毁没。存世的原石仅两块。
篆体书法在魏晋以后走向式微,到了唐代以李阳冰为代表。篆体书法在清代迎来了第二次创造高峰,出现了一大批善篆书家如王澍、钱沾、邓石如、吴让之、赵之谦、吴昌硕等。建国以后篆书代表人物有王福庵、韩天衡、王友谊、沙孟海、黄宾虹、刘江、来楚生、邓散木、张辛、陆维钊、倪和军、商承祚、徐无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