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绸之路”的文化意义
“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都使用了“丝绸之路”这个词汇。这让一些学者和地方官员误以为,“一带一路”倡议就是要重建历史上的国际贸易路线。其突出表现是一些地区热衷于挖掘自己在古代丝绸之路上曾有的地位,如起点、通道、节点等,以期确立自己在“一带一路”中的某种特殊地位。尽管不能完全否定这种认识的现实意义,特别是其“借古谋今”的作用,但很显然,这种理解是对“一带一路”使用“丝绸之路”这个概念的误解。
所谓“丝绸之路”,实际上是泛指历史上陆续形成的、以中国为起点的、遍及欧亚大陆甚至包括北非和东非在内的长途商业贸易和文化交流线路的总称。
当今世界经济的突出特征是各国间经济的深度融合和发达的贸易体系。可以说,世界各国的经济活动以及人民的生活都已离不开贸易交流。人们如此熟悉当今的贸易,以至于经常忘记古代曾经存在着相当发达的贸易。事实上,远在春秋战国时期(甚至是商周时期),古代中国就与欧亚大陆其他国家存在贸易活动。
汉代之后,这种贸易活动逐步变成由官方主导甚至垄断,贸易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鼎盛时期遍及欧亚大陆,甚至包括北非和东非。历史上,这些跨国长途贸易交流并无一个专有名词来描述,直到德国地理学家李希霍芬1877年在《中国:我的旅行成果》一书中将其称为“丝绸之路”。李氏所用“丝绸之路”仅指自中原经河西走廊和塔里木盆地到中亚和地中海的贸易路线。因自汉至唐这条贸易路线上交易的大宗商品是丝绸,故命名为“丝绸之路”。此后,这个具有强烈的历史文化内涵的名词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拓展应用。历史悠久的“南方茶路”和北方草原贸易路线,以及自宋、元开始的海上贸易路线,很多时候也被称为“丝绸之路”。当然,贸易产品并非丝绸一种,不同历史时期主导的贸易产品不同。例如,宋、元、明时期,海上丝绸之路贸易产品以丝绸、瓷器、茶叶和香料为主。“丝绸之路”不仅仅是古代贸易的代名词,而且也是历史上中国与欧亚大陆各国文化交流的“符号”。伴随商品贸易和人员交流,丝绸之路沿线各国的文化相互借鉴,产生了灿烂的文明。过去,对于“丝绸之路”的讨论和关注主要局限于史学界、文物学界等,不具有功利色彩。但是,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各地兴起了挖掘“丝绸之路”历史和文化遗迹的热潮,以期确立自己在“一带一路”中的地位。尽管不能完全否认这种“借古谋今”做法的意义,但这显然误解了“一带一路”倡议使用“丝绸之路”的内在涵义。
历史上,丝绸之路的具体线路和空间走向随着地理环境变化、经济发展状态以及政治和宗教演变而不断发生变化。今天,人们试图勾勒的“丝绸之路”是将数千年历史置于当前一刻观察而产生的图景,因而从语意上讲,“丝绸之路”不能被理解为具有固定线路的空间现象。也就是说,“丝绸之路”对于当今社会而言更多的是一种抽象意义的文化符号,而非一种带有强烈具象的空间现象。另外,历史上“丝绸之路”主要存在于和平时期(战乱时往往中断),而且商品和文化的交流带来了共同繁荣,因而这个文化符号的内涵可以归结为
● 和平
● 友谊
● 交往
● 繁荣
事实上,这也是《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倡导的核心理念。从这个角度看,中国借用“丝绸之路”这个文化符号向世界传递了一种理念,这就是“和平、合作、发展、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