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我一年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属不属于违法?

2023-05-31 综合 36阅读
【法律分析】
对于问题描述,可以作如下分析: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一款:“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和历未表示异议,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合同”。
2、你是签订过劳动合同的,合同到期后虽然单位没有续签,但是你在单位的默许下继续工作的,视为双方按照原合同继续履行,你相当于还是有合同的,所以无论是否续签,你们一直保持劳动合同关系。
3、如果你们公司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时,你据此被迫解除才能支持经济补偿金;如果你是因为个人原因辞职的,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4、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工作年限N月平均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5、到期后不续签合同仍继续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你有权主张自未签劳动合同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至今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的双倍工资。

【行动建议】
1、保存好以前的劳动合同、考勤表、工资表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
2、如果可以,给老板做个录音,证明你没有续签合同的事实;
3、如果你们公司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时,你据此被迫解除才能支持经济补偿金;如果你是因为个人原因辞职的,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4、你可以主张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
5、先与公司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你可以选择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仲裁。

【相关法律法规】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唤薯搜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手谨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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