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不管你以什么样的途径获得绿卡,有可能再入境时遭遇移民官质疑并没收绿卡,这是美国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
特别是对于持绿卡但是长期不在美国生活的人,比如一些在国内仍有生意的投资移民来说羡运败,如果你离开美国超过了6个月,那么你必须要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你在此期间仍与美国保持着联系,且你仍有长期在美生活的意愿。很多移民官会抓住离美时间不放,质疑你是否有这个意愿留美生活。
另外,川普上任以来签署的多个行政令中,包括要求对有重大犯罪记录的移民(无论是非法还是合法)递解出境,海关的动作确实变严。南凯移民专家Jason指出,最近他有一部分有刑事犯罪记录背景的客户就直接被入境海关人员没收了绿卡。
一旦海关人员认为你有问题,在入境时查问你并且决定要吊销你的绿卡时,会让你签悄则署一份表格,也就是I-407有关同意自愿放弃绿卡身份的表格。不管你是因为什么理由被质疑,你懂不懂英语,这张表千万不能签!一旦签了就兄颤代表你自愿放弃绿卡,立刻会被遣返回国,完全没有挽回的余地了。
就是这张表格,千万不能签!
因为紧张,心虚或者是语言问题,很多情况下绿卡持有人很容易就跟着移民官的指示走,被要求干什么就干什么,也不知道可以拒签文件。结果误签了这张表,在莫名其妙的情况下绿卡就飞了。
如果你在入境时遭遇了要被没收绿卡的情况,千万别听之任之“乖乖就范”。在你不能完全确定的情况下,你有权拒绝回答移民官的问题,要求律师到场。一般来说,如果你拒绝签I-407表,都会被移民边境官先放行入境,不会被原机遣返。之后,你将有机会上庭见移民法官,请律师帮忙为自己辩护,再由法官裁定你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