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 最低社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2020-05-02 社会 140阅读

根据《关于2017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显示,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706元,最高缴费基数为23118元。

2017-2018年北京社保缴费比例、基数说明

一、养老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为23118元;下限为3082元;

2、最低缴费金额:单位 585.58元,个人 246.56元;

3、最高缴费金额:单位4392.42元 ,个人1849.44元;

4、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20%,个人8%;

5、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业主19%,雇工8%;

二、医疗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23118元;缴费基数下限:4624元;

2、最低缴费金额:单位 462.4元,个人95.48元;

3、最高缴费金额:单位2311.8元,个人465.36元;

4、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5、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业主10%,雇工2%+3元;

三、失业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为23118元;缴费基数下限为3082元;

2、最高缴费金额:单位184.944元,个人46.236元;

3、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0.2%;

4、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业主0.8%,雇工0.2%;

四、生育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23118元;缴费基数下限:4624元;

2、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6.992元,个人免缴;

3、最高缴费金额:单位 184.944元,个人免缴;

4、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用缴费;

5、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业主0.8% ,雇工不用缴费;

五、工伤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23118元;缴费基数下限:4624元;

2、缴费金额:单位根据行业确定缴费费率,个人免缴。

3、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费率:0.5-2%之间;

4、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业主0.5-2%,雇工不用缴费;

缴费标准表:

扩展资料

费款征收

1、纳费人报送的纳费申报表,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查无误的,缴费单位个人必须于每月15日前,全额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缴纳社会保险费。

2、社会保险费实行属地征收原则。

3、利息、滞纳金的计算和缴纳。 利息的计算和缴纳。纳费人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时要计算缴纳利息,利息计算按辽宁省劳动保障厅有关规定执行,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负责确定利息所属期限及应补缴利息数额,地税机关只负责征收。 滞纳金。纳费人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征所欠费款千分之二的滞纳金。纳费人在补缴费款时,征收机关要一并计算、征收滞纳金。

4、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 纳费人因不可抗力无能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县级以上地方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暂缓缴纳,符合缓缴条件的纳费人要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填报《社会保险费缓缴申请审批表》,符合条件的,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规定其缓缴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纳费检查

1、纳费检查的主体是各级地方税务机关。

2、纳费检查的客体是纳费人、代扣代缴义务人实际应缴费基数与纳费申报数或核定数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漏费和偷费现象。

3、纳费检查中发现未按规定缴费的,由地税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4、地税机关进行检查时,必须首先开具《社会保险费纳费检查通知书》,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被检查单位。

法律责任

1、对未按规定期限纳费申报和报送纳费资料的,拒不接受检查和不提供纳费资料的,有意隐瞒工资发放情况造成不纳或少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地税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并按日加收欠缴额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同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10000以下的罚款。

2、单位纳费人、扣缴义务人和纳费担保人在地税机关规定的限期内仍不缴纳费款的,地税机关可依法采取强制执行。

声明:你问我答网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fangmu66610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