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保清退重复缴费和跨省转移如何办理?

2021-12-16 社会 358阅读

1、如果选择清退重复缴费的:

● 申请条件: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 流程:法定工作日,本人或用人单位在社保经代办机构打印的《养老保险跨省转入人员重复缴费通知书》和《北京市异地转入人员养老保险重复缴费退费明细表》上面签字确认,社保经代办机构将重复缴费退至职工银行卡中或用人单位账户。

2、选择跨省转移的:

● 申请条件:职工以一般账户在本市参保或到达退休年龄时待遇领取地已确定为北京

● 办理材料:

1.原参保地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2.用人单位填报盖章后经跨省就业人员签字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3.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市户籍人员还需提供户口簿复印件;经北京市区(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的,除上述材料外,需提交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的批件。  

● 办理流程:社保经(代)办机构进行审核确认后,生成并打印《联系函》,以后环节由北京市社保经(代)办机构与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直至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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