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业务的舞弊有哪些?

2020-08-22 财经 55阅读
  涂改凭证金 额:会计人员利用原始凭证上的漏洞或业务上的便利条件更改发票或 收据上的金额,一般是将收人的金额改小,将支出的金额改大, 从而将多出的现金占为己有。少列现金收 人总额或多 列现金支出 总额:出纳人员或收款人员故意将现金日记账收人或支出的合计数加 错,少列收人或多列支出,从而导致企业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减 少,将多余的库存现金占为己有。
  用空白发票 或收据向客 户开票:当客户交存现金时,出纳人员收到现金后,用自己的空白发票或 者收据开给客户,这样收到的钱就无须人账。换用“银行 存款”和 “库存现 金”账户:根据规定,对于超过1000元的收支业务,应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 进行结算,会计人员可以将收到的现金不人现金账,而是虚列银 行存款账,从而侵吞现金,也可将实际用现金支付的业务,计人 “银行存款”账户,从而将该部分现金占为己有。
  隐瞒收人:会计人员通过撕毁票据或在收人现金时不开具收据或发票,也不 报账或记账,这样一来,收人就可以流人自己的腰包。首尾不一致:经办人员在复写纸的下面放置废纸,利用假复写的方法,使现金 存根的金额与实际支出或收人的金额不一致,从而少计收人,多 计支出,以贪污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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