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户籍在上海上小学需具备条件及需要的材料有:
1、户口簿(孩子户口须随父或母);
2、身份证(父或母一方)、孩子的出生证明、孩子的居住证件;
3、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截止4 月30 日为止,续签时间满一年及以上)、《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居住长宁区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
4、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证明及劳动手册(与身份证相对应的一方)。截止4 月30 日为止,有1 年或以上的连续或断续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准;从事家政服务等不适用综合保险暂行办法的人员,需提供街道居委、乡镇村委开具的从事1 年或以上的就业证明;
5、《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