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第1项及下列任何1项条件的群众可享受移民搬迁政策:
1、具有丹凤县农村户籍,且家庭成员在2人以上的农村群众;
2、长期严重受滑坡体、泥石流、尾矿库、洪水灾害威胁的群众;
3、距离行政村中心较远,基础设施、服务设施落后,发展条件较差,基础设施配套困难,无发展潜力的村、户;
4、人口规模过小,经济收入来源少的村、户;
5、距镇、村公路5公里以上的偏远山区交通不便的村、户;
6、居住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生态保护区、重点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村民和“边、远、分、散”自然村的村民;
7、已规划或即将建设的水库库区范围内村、户。
不能享受陕南移民搬迁政策的:
1、夫妻双方其中1人在国家机关、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国有企业单位就业,且有配偶、子女等2人以上家庭成员是丹凤县农村户籍的;
2、国道、川道沿线居住条件较好,不受地质灾害威胁,又在陕南移民搬迁集中安置小区购买安置房的;
3、在国家城市建设、工业园区建设、道路拓宽改造等重大项目建设的拆迁户,已享受拆迁安置补偿或重新划分庄基地的;
4、出借本人丹凤县农村家庭户籍薄,帮助不符合陕南移民搬迁条件的家庭在陕南移民搬迁集中安置小区购买安置房的农户,在10年内不得享受陕南移民搬迁相关政策;
5、2010年以来已享受移民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国家惠农政策项目,又在陕南移民搬迁集中安置小区购买安置房的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