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主义共青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规定,团员举行大会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共青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第三十二条团员大会、团的代表大会和团的基层委员会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
第三十三条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出席上级团的代表大会的代表,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也可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等额正式选举。
扩展资料:
《中国共产主义共青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划》第四十一条实行差额预选时,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半数的,方可列为候选人。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
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遇被选举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应对不足名额再进行选举。仍少于应选名额时,可相应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当选人接近应选名额时,也可以直接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