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作品构成的基本要素有哪些?美术作品有哪几种形式?
构图的英语词为compossition,意为组合构成。在美术创作中,一般指在平面的物质空间上,安排和处理审美客体的位置和关系,把个别或局部的想象组合成整体的艺术作品,以表现构思中预想的形象与审美效果。构图是艺术传达的第一步,也是对构思的检验和修正。一般来说,构图涉及多种形式法则,是绘画艺术的基础,在中国传统绘画中,称为章法或布局,被认为是“画之总要”,极受重视。 意境,中国传统美学思想的重要范畴,在传统绘画中是作品通过时空镜象的描绘,在情与景高度民主融汇后所体现出来的艺术境界。 意境理论的提出与发展,使中国传统绘画,尤其是山水画创作在审美意识上具备了二重结构:一是客观事物的艺术再现,一是主观精神的表现,而二者的有机联系构成了中国传统绘画的意境美。为此,传统美学所强调的意境,既不是客观物象的简单描摩,也不是主观意念的随意拼合,而是主、客观世界的统一,是画家通过“外师造化,中得心源”在自然美、生活美和艺术美三方 面所取得的高度和谐的体现。 意境的构成是以空间镜象为基础的,,是通过对镜象的把握与经营得以达到“情与景汇,意与象通”的,这一点不但是创作的依据,同时也是欣赏的依据。绘画是通过塑造直观的、具体的艺术形象构成意境的,为了克服造型艺术由于瞬间性和静态感而带来的局限性,画家往往通过富有启导性和乡镇性的艺术语言与表现手法显示时间的流程和空间的拓展。如中国传统绘画中的散点透视、虚实处理、计白当黑、意象造型的,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展现时空镜象而采取的表现手法。这些手法一方面使画家在意镜上获得了充分的主动权,打破了特定失控中客观物象的局限,另一方面也给欣赏者提供了广阔的艺术想像的天地,使作品中的有限的空间和形象蕴涵着无限的大千世界和丰富的思想内容。从这个意义上讲,意镜的最终构成,是由创作和欣赏两个方面的结合才得以实现的。创作是将无限表现为有限,百里之势浓缩于咫尺之间;而欣赏是从有限窥视到无限,于咫尺间体味到百里之势。正是由这种面到点的创作过程和由点到面的欣赏过程,使作品中的意镜得以展现出来,二者都需要形象和想象才能感悟到意镜之美。 情与景是构成意镜的基本因素,但意镜中的情须是蕴理之情,是特定时代精神的折射;而景也不仅仅是一般的自然景观,同时也包括着能够出动人们情怀,引起生活回忆的场合、环境、人物和事件,这样才能使作品的意镜在欣赏过程中得到社会心理上的认同和感情上的共鸣。 美术作品的形式是作品内容的存在方式,是内容的物质化的体现,因此形式应该从属于准确而鲜明地表达内容这一要求。但是,形式也因为具有相对独立的审美意味而具有相对的独立性。马克思曾经论述过,人类只有通过审美实践活动,才能培养出“一种能感受形式美的眼睛”,这也就说明,形式美是能够被人们感受到的。这里所说的形式美,是美的一种表现形态,它有着特定的含义,这主要是指美术语言的合规律与合目的性的组合,也就是符合美的规律与符合审美需要目的的作品外部形式结构。在艺术史上,美术家们通过长期的创造实践,探索出了一些相对不变的形式美的法则,这些法则都是事物矛盾运动和对立统一规律在美术形式上的体现,因此具有很大的普遍性,也有着能为人所把握的生理、心理基础。下面就分别列举并结合一些实例作些简要的解释。 变化与统一:在这里,变化也就是多样,所以也称多样与统一。事物本来就是丰富多彩和富有变化的统一整体,在美术作品中,个别形象和形式要素、语言的多样化,可以极大地丰富作品的艺术形象,但是这些变化又必须达到高度统一,使其统一于一个中心的形象或主体的部分,这样才能构成一种有机整体的形式。例如在达·芬奇的名作《最后的晚餐》中,十二个门徒的姿态和表情均不相同,极富变化,然而画家把他们三人一组地分置于耶稣两边,使处于明亮背景前的耶稣对统一画面发挥统摄作用,室内建筑的透视线又进一步加强了他的中心地位和形式上整体统一的视觉效果。又如《清明上河图》的虹桥一段,画面以客船过桥为中心,桥上下及两岸的各色人物,都为这一情节所吸引,由此而构成多样统一的热闹而紧张的生动场面。雕塑作品中如希腊的《米洛斯的阿芙洛蒂特》,女神的头、胸、腰、胯和腿,都形成自然而微妙的方向变化,而作为整体,这些部分又统一于女神那呈反S形的人体中轴线,从而构成一种富有魅力的优美、高雅的身姿。这些作品都是体现多样统一的形式美的典范作品。 对比与和谐:对比就是应用变化原理,使一些可比成分的对立特征更加明显,更加强烈。美术形式中的对比因素很多,如大小、曲直、方向、黑白、明暗、色调、疏密、虚实、开合等,都可以形成对比。和谐就是各个部分或因素之间相互协调,就是指可比因素存在某种共性,也就是同一性、近似性或调和的配比关系。和对比一样,和谐的因素也是多方面的。例如在林风眠的《静物》中,直立的玻璃水壶和水平的鱼、黑与白、背景上的橙与绿,都存在鲜明的对比,使画面具有很强的感染力。然而由于黑白在画中起主导作用,画面仍是和谐的。而潘天寿的《水仙》由于花丛方向与造型而使整体形式非常和谐,然而在花丛大小、位置、叶的交插及题字上又稍有变化。因此在美术作品中,对比与和谐,常常是某一方面居于主导的地位。 比例与尺度:美术作品的形式结构和艺术形象中都包含着一种内在的抽象关系,就是比例和尺度。比例中包含着数学的秩序,美的人体具有某种比例,在古代希腊就被发现并作为美的规范。古希腊前期人体比例规范被确定为7个头长,到后期又确定为8个头长。同时,几何学中的黄金分割又被认为是美的比例运用到美术创作中。如希腊雕刻《持矛者》的上下身比例以及古希腊建筑《帕特农神庙》的建筑平面与正立面的长、宽之比,都是接近黄金比的。法国古典主义画家达维特的《萨平妇女》的构图,也是按黄金分割的比例去安排主要人物与次要人物的位置的。这里所说的尺度,并不是度量上常说的尺寸,从美学意义讲,尺度就是标准、规范,其中包含体现事物的本质特征和美的规律的意思。例如建筑设计的原则就是要适应人的生活起居与审美的需要,人体的比例、画面的安排都要有一个适当的标准,就是符合美的规律的尺度。 对称与均衡:对称是指整体的各部分依实际的或假想的对称轴或对称点两侧形成等形、等量的对应关系,它具有稳定与统一的美感。其中完全等量、等形的对称又称为均齐,具有很强的整齐感与秩序感,如贵州的《蜡染头巾》。并不完全等量等形的对称,如马蒂斯的《蓝衣妇女》,是一种带有变化成分的对称,使人感到人物形象既稳重端庄,又自然生动。均衡是从运动规律中升华出来的美的形式法则,轴线或支点两侧形成不等形而等量的重力上的稳定、平衡就是均衡。如王雪涛的《牡丹》,右上方的花与左下方的枝叶就是依中间的重力支点形成均衡的。马蒂斯的《静物》中,右边的盆花与左边的大块衬布构成均衡。均衡的法则使作品形式于稳定中更富于变化,因而显得活泼生动。 节奏与韵律:节奏本来是表示时间上有秩序的连续重现,如音乐和舞蹈的节拍和节奏。在美术中,它指一些形态要素的有条理的反复、交替或排列,使人在视觉上感受到动态的连续性,就会产生节奏感。如法国的《巴黎圣母院》正立面的那些直线、柱廊、拱券乃至光影等,都形成了富有变化的节奏。韵律的原意也是指声韵上的律动。在美术中,韵律是指动势或气韵的有秩序的反复,其中包含着近似因素或对比因素的交替、重复,在和谐、统一中包含着更富变化的反复。如葛饰北斋《神奈川冲浪》中的波状线与曲线所构成的冲浪形象,就充满强烈的韵律感。拉斐尔的《西斯廷圣母》是西方古典油画中富于韵律感的典范名作,我们的视线可以从位于前景的衣着华丽的教皇开始,他右臂下垂的长袖连到最下方的小天使,他们仰首注视的姿态又把我们的视线引向位于明亮背景前的圣母,他的披巾和长袍构成优美的反S形,飘起的下襟连到圣女身上,最后又达到背后绿色的帷幔。在所有这些和谐的曲线中,蕴藏着极为复杂而完美的韵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