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居住证更换地址需要上传现居住地址的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1、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可不限房屋性质、类型,能证明所有权即可。
2、租住房屋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
3、寄住或借助的:提供房屋所有人或户主出具的寄住或借住证明。
4、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居住证明。
扩展资料
《北京市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中规定:
第十三条 《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在京居住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申请办理居住信息变更手续。
第十四条 《北京市居住证》实行年度签注制度,每年签注1次。
《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拟在京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提交能够证明其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申请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北京市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北京市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持有人在京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