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补办异地身份证要三十个工作日,调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
深圳市2016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启动省外户籍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及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服务。
异地身份证办证时限为三十个工作日,调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异地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每证收取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每证收取工本费40元。
在深圳市申请办理非本市户籍居民身份证时,须满足实际在我市居住,并已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办理居住登记,且当前居住登记状态为有效的,即可预约办理。
扩展资料
深圳市不予办理异地身份证,申请人需要回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的情况:
1、申请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或者距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时间超过三个月的,无正当的换领理由不予办理异地身份证;
2、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与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信息不一致的,或者人口信息系统中二代居民身份证历史图像相差较大、原籍图像信息准确性无法确定的不予办理异地身份证;
3、申请人的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人口信息系统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图像、本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相片、现场人像不一致,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不予办理异地身份证;
4、申请人户籍被原籍锁定、冻结、被本市限制或者属于在逃人员、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办理异地身份证。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政务服务网-办事指南-常见问题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