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补办异昌蔽地身份证需要材料:
1、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
2、深圳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3、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各类有效身份证件中任意一种即可;
4、监护人证明材料;
5、学校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的《学籍登记表》;
说明:一般工作和居住人员,只需要前3中材料即可。
扩展资料:
一、受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
1、本市合法稳定居住(连续居住登记满3个月)的。
2、就业(近一年内社会保险累计满3个月)空扰的。
3、在本市小学、中学、全日制大学合法就学(以学籍档案和在读证明为依据)的。
因为自己在深圳工作,在公安局办理的时候,没有提交任何的证明(居住证/社保缴存单),公安局应该是直接可以在网上查到信息,不用提供具体的证明耐亏州资料。
二、异地办理身份证流程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参考资料:广东政务服务网-身份证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