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泰康的鑫福年金交满期后哪部分可以一次领取

2022-03-18 财经 219阅读

泰康鑫福年金交满期后可以一次性领取的部分如下:

被保险人在投保后的第6、7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仍然生存,保险公司向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特别保险金1年1次,每次给付的特别保险金为保险单上载明的本合同年交保险费乘以特别保险金给付比例。

从投保后的第8个保单年度起,至被保险人到达养老保险金起领年龄前,被保险人在每一个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每年可领取生存保险金,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的30%。

自被保险人到达养老保险起领年龄起,被保险人仍然生存,每年可以领取养老保险金,直至105岁。首次给付的养老保险金为上一年生存保险金金额的105%,第二次及以后每年给付的养老保险金金额为上一年养老保险金金额的105%。

如果被保险人在65岁前身故,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可以领取累计已交保险费与身故时现金价值较大者。

扩展资料:

保险金的申请流程如下:在申请领取保险金或者申请豁免保险费时,申请人须填写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的原件:

一是保险合同。

二是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三是申请各类保险金或豁免保险费时须提供的特殊证明和资料。

生存类保险金需提供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身故保险金及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保险费需提供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权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投保人意外高残豁免保险费由双方认可的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出具的投保人残疾程度的资料或者身体残疾程度鉴定书。

参考资料来源:泰康人寿官网-鑫福年金分红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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