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要清楚,未婚生育子女的行为,全国都认定为不符合法定生育政策生育子女的行为(并非只是上海),但既然上海让你去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可以酌情上报审批”,而“我们便领了独生子女证”,那岂不就成了?
现在你们需要办的,只是你们夫妻的"婚育状况的证明",而这个证明,需要你在江苏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计生办出具(如果女方的户口目前还在江苏的话),你可先与该计生办联系,说明你的情况,然后根据他们的要求准备好相关的资料,与他们约定办理的时间,再去办理出具该证明。
另:婚育状况证明,是证明你和配偶的婚姻、生育子女(要求在证明中注明“独生子女”字样)、目前落实何种避孕措施等等。这项工作,计生办工作人员是应该知道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