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已完成变更,《变更登记核准通知书》没有补办事项,但企业可以去档案室提取相关档案。申请变更企业名称或登记事项变更过程中,工商局出具的变更核准通知书丢失的,经办人可以携带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介绍信或者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到工商局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形成变更地址的股东会决议,修正公司章程中的经营地址、准备新地址的所有权证明和使用权证明,属于租赁的要有租赁合同和出租方的所有权证明和使用权证明,到工商局填写变更登记申请书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4年发布《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 革 方 案 的 通 知》(国发[2014] 7号),放宽注册资本。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并进行年度营业执照年检后,会计师事务所有必要出具审核报告,以便能够成功检查年检
扩展资料
审批程序:
(一)受理及审查
1、岗位责任人:窗口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与权限: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报首席代表及其授权人员核准。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做出不予受理申请决定的,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3、时限:即时。
(二)审核
1、岗位责任人:首席代表及其授权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符合法定条件的,签发同意申请的批复。
(2)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说明理由。
3、时限:即时
(三)告知
1、岗位责任人: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许可程序的合法性进行确认,出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2)及时准确告知、送达申办人员审核结果并在窗口公示,将应归档的资料复印保留。
(3)对未通过审批而退回的资料,出具《驳回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