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入学需提交的材料
(1)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深圳市户籍儿童申请入学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儿童出生证;
②户口本;
③住房证明材料。即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租房合同等材料。
(2)非深户籍人员适龄子女。
申请入学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必须是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口子女:
①适龄儿童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
②适龄儿童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租房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③适龄儿童父母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含深圳市劳动保障卡和保险清单),或者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
④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⑤适龄儿童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
(3)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拓展资料:
小学学位分配顺序如下:
生源类型1 条件:本区户籍、自购房(产权份额大于50%)
生源类型2 条件:深圳市其他区户籍、自购房(产权份额大于50%)
生源类型3 条件:本区户籍、租房(含租房、祖屋、军产房、集体宿舍、集资房、自建房)
生源类型4 条件:深圳市其他区户籍、租房(含租房、祖屋、军产房、集体宿舍、集资房、自建房)
生源类型5 条件:符合“1+5”文件的非深户籍、自购房(产权份额大于50%)
生源类型6 条件:符合“1+5”文件的非深户籍、租房(含租房、祖屋、军产房、集体宿舍、集资房、自建房)
学校根据上述办法制定新生学位安排方案,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街道学校报街道教育办,直属学校报区教育局)。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