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法西斯迫害犹太人五大表现如下:
1、犹太人被剥夺了德国公民身份,不得经商;
2、不许担任公职,不能从事教师职业,限制从事自由职业,不得参军,严禁与雅利安人通婚等;
3、商店拒绝向犹太人出售商品;
4、法西斯分子还对犹太人屐袭击;
5、捣毁他们的住宅和商店,强迫他们清扫街道,大量犹太人被迫抛弃财产,逃离德国。
1939年9月1日,第二次世界大战在欧洲战场正式燃起。随之而来的是:纳粹对犹太人的迫害也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其残酷程度令人发指。
德国在闪电般占领波兰之后,又把丹麦、挪威、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和法国据为己有,这些国家的犹太人也自然生活在法西斯铁蹄的蹂躏之下。德国国防军的全部机关、纳粹党和德国政府采取一致行动迫害犹太人。德国各驻外使馆均有一名特使负责处理所在国的犹太人问题。
扩展资料
最开始的时候,秘密警察使用汽车的废气来毒杀犹太人。但是从1942年起,党卫军采用了氢氰酸,以及它的盐类等更有效途径来灭绝犹太人。
在这一系列的大屠杀中,总共有600万犹太人被屠杀。“Holocaust”是犹太人大屠杀在英语和德语中的叫法,此字是来自希腊语,意思是用火牺牲。犹太人则称其为“Shoah”,来自希伯来语,带有“浩劫”的意思。
自1933年起,德国纳粹党开始独裁执政,随后,一个大规模的反犹行动逐渐发展起来。在同一年,纳粹德国政府褫夺了所有犹太裔公务员的职务,并从军队、警察和司法机关中剔除那些被认为是劣等人的犹太成员。
1935年通过的《纽伦堡法案》对“犹太人”作出了定义——凡有一个犹太裔祖父母以上的德国人都会被视为“犹太人”。这项法案还剥夺了犹太人作为德国国民的基本权利。
紧接着,其他法案相继出台,比如“一个犹太人与一个非犹太人发生性关系被视作是犯罪”等直接针对犹太人的法律条款层出不穷。到了1938年,纳粹德国已经禁止犹太人从事绝大多数的职业。
1938年11月9日,由纳粹党策划的一个反犹事件(称为“水晶之夜”)爆发了,大量犹太人的商店和会堂被破坏,许多犹太人被殴打,犹太人的社会地位更加低落。
德国在1939年9月1日入侵波兰并引发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纳粹党的反犹太政策更加极端化,并随着德军的占领,逐步蔓延到欧洲的其它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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