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的行为侵犯了公司的利益,同时也侵害了公司的权利。
股东可要求董事会以公司的名义起诉法定代表人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董事会不履行职责任,可要求监事会以公司的名义向法院起诉。
如果监理事会也不履行职责,股东可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槐弯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合同法》第107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义务。
扩展资料
法定代表人激明和的权利
1、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明盯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
2、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3、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4、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