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保,断缴纳的情形。个人名义开账户的,之前一直在缴纳社保,后来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社保断缴纳的。这种情形下是不能进行补缴的。
第二种,原来有单位的,并且单位已经给缴纳过多年的社保,只是由于下岗或者离职的原因,造成了断缴纳的情形的;
这种情形可能比较的多,比较常见的是因为单位的原因造成断交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职工的社保补缴,包括断缴之后产生的滞纳金,也由所在单位负责缴纳。
除了上面的情形外,还有因为个人离职的原因造成社保断缴的情形,这种情况下,也会有不同的情形:要么就等着找到新的工作之后,由新的单位负责将社保档案从之前的公司迁到新公司,这样的话,直接续交就可以了,这也是最简单的方法;
另一种就是个人与原企业进行一下协商,虽然离职了,但仍以原单位的名义进行缴纳。只是原单位不再出钱,所有的钱都由自己来出。而且如果是五险都有的话,必须五险一起缴纳,不能单独的缴纳养老保险金;
还有一种情形就是离职了之后,既没有找到新的工作,也就是说没有新的工作单位给予续交,同时也没办法用原单位的名义续交的。本人如果想要继续缴纳社保,这时就要以个人的名义进行缴纳了;
第三种,一直没有缴纳过社保的。根据2018年底的新政策,对于重来没缴纳过社保的人员,不再受理一次性补缴15年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