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民事诉讼那个地址写身份证老家地址还是住址?住址我都不知道他住在哪

2022-07-27 社会 182阅读
写身份证地址。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开住所地满一年,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在立案时要提供被告居住地的证明,否则法院可能不给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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