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事业单位人员要报考上海公务员,首先要征得原单位同意才能报考:
参考2016上海公务员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2日至1997年11月2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11月2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安系统特警职位和优秀村(居)干部定向招考职位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八)具备中央和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公安司法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须参加并通过公安部、司法部规定的体能测试。
报考乡镇公务员职位的,须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内),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的人员。
根据公务员法及其有关规定,服务年限满2年(含试用期)但尚在5年服务期内的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所在机关(单位)批准同意。对采取定向招考方式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