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跃进时期
自1958年到1960年,在中国历史上习惯称为“大跃进”时期。“大跃进”是在“左”的思想指导下发动起来的,首先是由粮食和钢铁两个高指标带动起来的。到中共八大二次会议通过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後”,“大跃进”的浪潮席卷全国。由於对社会主义建设,要求过高过急,违反了客观经济规律,造成了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到1960年中央制定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大跃进”时期宣告结束。“大跃进”的3年是中国大陆国民经济最大的一次起伏,纺织工业也和整个国民经济一样,出现了一次巨大的曲折。
1956年9月,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通过的《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1958 ~1962)的建议》,坚持既反保守又反冒进的精神,采取在综合平衡中稳定前进的经济建设方针,所制定的方案是既积极又稳妥可靠的。但是不久“反冒进”的观点遭到了批判,“左”的思想抬头,然而在制定1957年计划时,仍实行“保证重点,适当收缩”的方针,计划比较实事求是,执行情况也比较好。1957年展开全党整风运动和反右派斗争,接著又展开“反右倾、反保守”的运动,加之农业生产获得了较大的丰收,“左”的倾向迅速滋长,使许多人认为完全有可能在全国范围内以比“一五”计划高的速度进行建设。到1958年2月,八大二次会议通过了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并提出了工业和农业、中央工业和地方工业、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土法生产和洋法生产同时并举等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大跃进”高潮逐步形成。
为了加快经济发展速度,调动各地的积极性,1958年4月中央和国务院又发布了《关於工业企业下放的几项规定》,6月又作出了《关於企业事业单位和技术力量下放的规定》,这些规定指出:“国务院各主管部门,不论轻工业或者重工业部门,以及部份非工业部门所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了一些主要的、特殊的以及‘试验田’性质的企业仍归中央继续管理外,其他原则上一律下放,归地方管理”。根据这个规定,纺织工业部直接管理的214个企业、事业单位,先後分三批下放给地方管理,当时是中央各部门中下放比例最高的。随著企业单位的下放,纺织工业部撤消了原部属各纺织管理局,纺织工业部主要负责“全面规划、协作平衡、技术指导、督促检查”等4个方面工作,领导方法、工作方法都有了很大变化,部内的机构设置作了调整,大批干部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