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修期和缺陷责任期的区别是什么,执行时间怎么规定。

2020-05-05 时事 95阅读

1、保修期的起算日期从业主工程师发给工程竣工证书之日算起;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与缺陷责任期的主要区别如下:

一、计算日期起始时间不同

1、保修期的起算日期从业主工程师发给工程竣工证书之日算起;

2、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二、保修期限不同

1、保修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2、缺陷责任期一般有6个月,12个月或者24个月,具体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管理中约定。

三、两者遵循的法律依据不同

1、保修期遵循的是《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缺陷责任期遵循的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扩展资料

1、保修期的起算日期从业主工程师发给工程竣工证书之日算起。

2、承包人在保修期中的任务是:

(1)完成在发给工程竣工证书时尚留有的遗留工作;

(2)完成工程在工程业主使用中、保修期内所发现的属于工程施工质量的问题,进行修理、修改、重建、校正和修复。使工程达到合同所要求的状态移交给业主。

3、修理工作的费用

(1)如果是属于施工时所用的材料或操作工艺不符合合同要求,或由于承包人在施工中忽略或未遵守合同规定义务,则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如果业主工程师认为进行必要的维修是属于其他原因(如工程业主在使用中的损坏),则其费用应核实后作为附加工作由工程业主支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修期百度百科—缺陷责任期

声明:你问我答网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fangmu66610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