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的做法违法。
物业公司以停水要挟业主交物业费是侵犯了业主的基本生活权利,违反了我国侵权责任法中相关规定。
如果由物业公司供水而业主没有欠水费,物业公司没有权利停水,如果直接由自来水公司供水物业的行为是越俎代庖,可以通过自来水公司复供。
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物业公司提供了物业公共服务,尽管业主认为有这样或那样的不如意,只要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基本上完成了物业公共服务内容,业主应当缴纳物业费,不得拖欠。
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业主可以通过投诉机制向当地房管部门投诉物业的不作为,一些问题不是物业公司的原因造成的不愉快不能完全按到物业公司头上,物业公司的性质是提供公共服务收取物业费的企业行为,没有执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