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党支部书记是由村里的党员选举产生的。如果出现两个候选人票数一样,应当向上级汇报或再举行一次选举投票。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
不设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
扩展资料
一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 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主持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二是要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支农 惠农强农政策,带领和引导党员群众抓好农业生产,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带领农民致富。
三是要紧密联系群众,了解群众所思所想,组织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四是要加强村民群众教育,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计划生育等工作,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必要时可以自行拨打报警电话,维护受害人权益,预防再次犯罪行为,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以及法治中国建设。
五是要执行好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村党支部建设。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村支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