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填在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而是应该填在增值税申报表附表四税额抵减情况表,同时在主表上填写有第23栏的"应纳税额减征额"。
增值税申报表附表四:第一栏“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及技术维护费”,第2列“本期发生额”填入发票金额,第4列“实际抵减税额”填入抵减额(如应缴增值税少于抵减额,按应缴金额填写,差额可以下期再抵)。
扩展资料
主表的填写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将航天信息服务费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表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
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第19栏与第21栏之和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