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并已抵扣,对方早已恶意作废,现和对方联系不上,怎么办?

2020-06-17 情感 156阅读
对方已经作废,无论是否恶意,这就是一张无效的发票,不但不能抵扣,也不能作为入账的凭证,只有和对方联系解决,如果金额很大,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至于你另外有30万的发票,只能作为当月的进项,不能和补交的税金冲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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