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和银行之间可能会发生以下四个方面的未达账项:
1、银行已收到款项,企业未收到银行的收款通知,也未收到款项(银行已收到,但企业尚未收到),如委托银行收款。
2、银行已经付款入账,但企业尚未收到银行的付款通知,因此没有付款入账(银行已经付款,但企业尚未付款),如扣除贷款利息、不承兑托收等。
3、企业已经收到但银行尚未完成转账手续,因此尚未收到账户资金的金额(企业已经收到但银行尚未收到),例如银行已经收到其他单位的转账支票。
4、企业已经支付并进入账户的金额,但银行尚未完成转账手续,因此尚未支付并进入账户(企业已经支付但银行尚未支付)。例如,企业已签发支票,但持有人尚未兑现或向银行转账。
例子:
一、银行余额:50600-500-900=49200
企业已收,银行未收:
企业已付,银行未付:1、500;3、900;
二、企业余额:40000+10000-800=49200
银行应收,企业未受:2、10000;
银行已付,企业未付:4、800
扩展资料:
产生原因
未达账项主要是因为企业和银行收到结算凭证的时间不一致。比如,企业委托银行向外地某单位收款,银行收到对方支付款项的结算凭证后,就记账增加企业的银行存款。
再将结算凭证传递给企业,企业在收到结算凭证后再记录增加自己账上的银行存款。在银行收到结算凭证至企业收到结算凭证期间,就形成了未达账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未达账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