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低值易耗品”合并在“周转材料”一级科目里面,科目可设置为:“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科目代码是“1411”。
低值易耗品的概念:低值易耗品是存货是的一种,是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劳动保护用品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容器等。
其特点是单位价值较低,或使用期限相对于固定资产较短,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基.本不变。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构成了周转材料。
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不符合固定资产定义,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
“周转材料”下面的二级科目“低值易耗品”:
1、低值易耗品是指企业在业务经营过程中所必需的单项价值比较低或使用年限比较短,不能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物质设备和劳动资料,如工具器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劳动用具等。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并且使用年限在两年以下的物资设备,列为低值易耗品。
2、购进低值易耗品时借:低值易耗品贷:银行存款。
3、低值易耗品摊销的方法有:一次摊销法、五五摊销法、分期摊销法。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任意选用一种摊销方法,但是,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
4、摊销分录借: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贷:低值易耗品。
5、餐饮业会计科目 —— 餐饮业会计科目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