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3号《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提供内地《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上述证件上的发证机关为非车辆登记注册地的纳税人在申报纳税时需同时提供车辆登记注册地的居住证或者暂住证)或者军人(含武警)身份证明。
武汉市国税局车购税分局相关负责人说:“异地上牌是有限制的,这个政策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执行的,并非是武汉市国税局规定的,希望广大网友不要误读。”该负责人说,在暂住地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车管所会对车主的暂住证及暂住记录的真实性等必要条件进行逐一审核。这种规定,我省其他城市也类似。比如,武汉市民在其他城市工作,要在当地申请机动车登记注册业务,同样要满足一系列的要求,而不是仅仅凭借一个临时办理的暂住证明就可以。
武汉市交管局最新统计的武汉市机动车保有量为181万台,有网友猜测“这是武汉市限制机动车上牌的前奏”。对此,武汉市交管局相关人士表示,“异地限制上牌”是国家税务总局在全国统一执行,与武汉本地其他政府部门的政策法规没有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