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立现代教育法律意识

2022-08-05 时事 62阅读
(一)提高专业法学教育的质量。中国目前的法学教育存在诸多问题。首先是专业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相分离。出现受到大学法学教育的人却很少能进法院工作的怪现象。其次,专业法学教育本身存在着诸多问题,在法学教育的目标定位方面,必须把培养学生的现代法律意识作为法学教育的教育之本,从课程、教材、师资等方面予以切实的保障,只有这样,才能为全社会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创造条件。

(二)提高普法工作的质量。普法教育应以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推进中国公民现代法律意识为目标,调整活动的内容和方法。具体来说,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在普法教育的目的方面,应将公民法律意识的现代化作为普法教育的目标。第二,在普法教育的内容方面,应由原来的具体法律规范和条文的教育为主转化为现代法律意识的教育为主,编写较为易懂的全国统一的普法教材,主要灌输给公民现代法的基本观念和主要内容,重点在于对公民权利意识、诉讼意识和法治意识的培养。

(三)完善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首先要进一步做好我国立法权限划分工作,处理好中央与地方、人大与其常委会、国务院各部委及其直属机构与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限关系,尽量避免立法权限不清楚现象的发生,解决好法律等级效力问题,尽量避免立法冲突;其次要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立法程序。我国应进一步把立法程序细化,使之更具有操作性,更具有民主性和公开性,从而从程序上保障"良法"的出台;最后,要进一步提高立法技术,保证立法质量。立法技术直接影响到立法的质量。认真研究和熟练运用立法技术,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个必要条件。

(四)实施依法行政培养公民对法律的信任感。行政机关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直接行使着大部分的国家权力。必须对行政权进行控制。实践证明最为有效的是法律方法的控制。我们应进一步加强与完善行政组织、行政行为、行政程序和行政救济各个方面的立法,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法律对行政权的控制。

(五)通过公正司法增强公民对法律的信任感。公正是司法的灵魂,是司法的基本价值取向。司法公正代表了社会公正。倘若司法公正受到怀疑,社会公正便失去了最后一道屏障。当前,针对司法过程中存在的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现象,应当从下列几个方面进行司法体制改革,建立较为完备的对司法权的监督机制,为司法公正提供坚实的法治基础和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一是在司法体制上改变目前法院的建制。理顺司法机关与地方党政机关和权力机关的关系,从宏观司法体制上确保司法独立,防止司法机关受到地方党政机关乃至权力机关的非法干涉,导致司法不公。二是通过严格法官任用制度,近年来一些学者呼呈精英司法,如今这一建议得到了司法机关的重视。我国已经实行的全国司法统一考试,将法官、检察官、律师三考合一,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是提高法官素质的有力保障。但同时我们应当清楚的认识到,目前的制度措施仍是有限的,我们应当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进一步严格法官的任用条件,通过精英司法以保障法治最后屏障的稳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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