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退票手续费开车前15天(不含)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费;票面乘车站开车时间前48小时以上的按票价5%计,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的按票价10%计,不足24小时的按票价20%计。已改签的高铁票是可以退的,改签后的车票乘车日期在春运期间的,退票时一律按开车时间前不足24小时标准核收退票费。
办理车票改签或“变更到站”时,新车票票价低于原车票的,退还差额,对差额部分核收退票费并执行现行退票费标准。上述计算的尾数以5角为单位,尾数小于2.5角的舍去、2.5角以上且小于7.5角的计为5角、7.5角以上的进为1元。退票费最低按2元计收。
扩展资料: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四十九条 因承运人责任致使旅客退票时按下列规定办理,不收退票费:
1、在发站,退还全部票价。
2、在中途站,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乘区间票价差额,已乘区间不足起码里程时,退还全部票价。
3、在到站,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使用部分票价差额。未使用部分不足起码里程按起码里程计算。
4、空调列车因空调设备故障在运行过程中不能修复时,应退还未使用区间的空调票价。
参考资料来源:12306——退票费怎么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