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名称时,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1)领取核名通知书 网上名称变更预核准通知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公章。
(2)将材料交给受理窗口 变更申请书、法人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公司章程、授权委托书、产权证明、核名通知书、《股东名录》、《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注册资金缴付情况表》、股权转让协议。
(3)领取营业执照 受理单、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刻章备案 授权委托书(刻章公司制作)、法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根据《税收征管法》
第十六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第六条 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确有特殊需要的,经省级以上登记主管机关核准。企业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一个从属名称。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遵义-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司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