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泥企业的分销渠道形式,我们发现普遍在选择短渠道策略下,采取下四种渠道形式: (1)中间商转售分销渠道。 中间商转售分销渠道被简称为中间商渠道。即是指以贸易转售获利为目的的经销商,通过现金购买或 信用购买等手段,从水泥企业手中获得一定数量的水泥产品的所有权,然后转售给建筑市场的水泥产品用 户。中间商渠道,在许多水泥企业中,承担着绝大多数水泥产品的销售任务,并控制着零售市场,这些水 泥企业对中间商的依赖性特别强。 (2)直接渠道 水泥企业的直销渠道一般是水泥企业通过直销公司和驻外办事处的方式来实现水泥产品的销售任务的。 水泥企业的直销渠道除了完成企业的计划销售业务外,还同时兼任售后服务的任务。这两大任务的重点, 在不同企业中因其经营目标和营销目标的不一致而重点不同。如果以制约中间商,扩大直销市场份额、把 握市场反馈信息作为营销目标,其重点在于销售;如果以支援市场扩张的方式作为中间商的服务机构或服 务后盾为营销目标,其重点在于服务。
(3)经纪人分销渠道 关系营销在水泥产品的市场营销中占有相当重要的成分,尤其是在一些大型项目的水泥产品销售中, 经纪人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 经纪人的分销渠道的具体执行者包括自然人和中介机构,即代理商。它是指企业实行授权经纪人的方式, 委托给具有项目社会关系资源的经纪人,主要负责承担某一项目的水泥产品销售业务的谈判,取得交易合 同的任务,并取得相应的佣金收入。 经纪人分销渠道方式,在水泥企业的销售行为中,所占比例不大,就普遍意义而言还不十分规范,也缺乏 成熟的运作个案。
(4)企业零售渠道 企业零售渠道在水泥企业的营销管理中,被称为自提业务。就是指用户直接到水泥企业的所在地,用 现金购买产品并自行承运或委托承运的方式所实现的水泥产品销售。